为规范超低能耗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吉林省《超低能耗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DB22/T5145-2023,自2023年10月17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超低能耗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标准是针对吉林省超低能耗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及验收而制定的系统性技术规范,内容涵盖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施工及验收五大板块。本规范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实现超低能耗性能目标为核心,对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围护结构以及新风热回收、辅助供冷供热、太阳能光热与光伏等主动式能源系统,提出了从材料进场、施工工艺到质量验收的全过程精细化管控要求。本规范特别强调气密层与保温层的连续完整,明确规定了不同部位断热桥处理、防水隔汽膜与透汽膜粘贴、关键节点构造做法等技术细节,为吉林省超低能耗建筑的规范化施工提供了明确依据和操作指引。
本规范构建了从材料进场检验、样板先行、工序交接到专项方案论证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要求施工前须进行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编制专项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交底;关键部位或工序施工前必须制作样板,特别是围护结构气密性样板间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体现了全过程质量控制的理念。
本规范将气密性保障与热桥控制作为超低能耗建筑施工的核心要点,对各分项工程的细部节点做出详尽规定。包括墙体孔洞封堵、穿墙管道与套管间缝隙填充、防水隔汽膜及透汽膜的粘贴宽度与搭接方式、门窗安装时的隔热垫层设置、开关插座线盒的密封处理等,均提出了明确的材料选用标准和施工操作步骤。
本规范按墙体、门窗、屋面、地面、新风热回收、辅助供冷供热、太阳能光热与光伏系统等分项工程,分别规定了施工流程、材料复验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及检验批划分标准。验收部分明确了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要求对保温材料导热系数、门窗气密性能、新风机组效率等关键性能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并留存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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