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导则旨在规范青岛市老旧街区改造工作,以集中连片的老旧小区为核心,将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专项服务设施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与统筹实施。本导则确立了“规划引领、统筹实施、多方参与、建管并重”的基本原则,系统性地从项目生成、方案设计、施工建设到后续运维管理,构建了全流程的规范体系。本导则明确了改造应立足街区实际,优先解决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先治理、后改造”,通过拆违治乱、管线整治等措施奠定基础。改造内容涵盖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三大层级,全面涉及建筑修缮、道路整治、安防消防、管网更新、节能改造、适老化及无障碍设施完善、智慧化建设、景观风貌提升以及养老抚幼等配套服务设施的补建与升级,力求打造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系统构建改造框架与分类施策
本导则构建了老旧街区改造的完整技术框架,将改造内容科学划分为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专项服务设施建设四大部分。在老旧小区改造层面,依据需求的迫切性和资金承受力,划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三个层级进行精准施策。基础类聚焦于拆违治乱、管线规整、消防安防等基本民生保障;完善类则侧重于建筑节能、停车充电设施、电梯加装及无障碍环境等生活便利性提升;提升类则以前瞻性视角,统筹智慧化建设、养老抚幼等专项服务设施,全面激发街区活力。
强化统筹联动与存量盘活
本导则强调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基础,通过空间梳理与联动开发,推动小区内外的市政管线、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在具体实施中,本导则要求充分利用既有基础和材料,通过内部挖潜、合理规划,盘活街区内的空地、闲置用房等存量资源。通过加建、改建、插建或置换租赁等方式,在解决停车、养老、托育等难题的同时,有效实现投资可控与品质提升,体现了集约高效的建设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