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6日,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纳入联合验收流程同步开展的通知》济工改办字〔2023〕2号。
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3.11.16-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纳入联合验收流程同步开展的通知》济工改办字〔2023〕2号.pdf
本通知将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与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一并纳入联合验收流程,适用于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国防动员等部门共同实施,依托市、区县政务服务大厅竣工验收阶段窗口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
并联办理与受理机制
并联办理遵循"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集成服务、信息共享、限时办结"原则,通过竣工验收阶段窗口统一受理、分发、限时办结。申请人经审批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并上传材料,系统推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国防动员部门审核,具备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质量监督现场踏勘与时限
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监督现场踏勘;竣工验收合格的,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并上传审批管理系统。抽查发现一般问题及隐患的,出具整改意见并在系统点击整改中止;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申请复验,60日内未提交整改材料应重新提出申请。抽查不合格的,作出责令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决定,并通过系统反馈申请人。
申报条件
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需满足设计和合同内容完成、施工单位竣工报告、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完整技术档案与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建材及构配件进场试验报告、工程款按约支付、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分户验收合格并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责令整改问题全部整改完毕等条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需满足设计和合同内容完成且临战转换设备设施按平战转换方案落实到位、施工单位竣工报告、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查报告,单建人防工程还需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联合验收其他内容继续按《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执行。
第 1 页
第 2 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6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