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HJ1311-2023,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的指标、技术要求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HJ1311-2023)是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旨在规范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工作。该标准围绕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环境质量、自然条件与自然灾害、人为活动五大方面,构建了包含12类一级指标、24类二级指标和50类三级指标的指标体系,并明确了必选与参考性指标。标准详细规定了遥感监测、地面观测与实地调查、资料收集等技术方法,并提出了涵盖数据质量、属性精度和空间定位的全过程质量控制要求,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规范化、标准化监测提供了全面技术遵循。
规范从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环境质量、自然条件与自然灾害、人为活动五个维度构建了完整的调查与观测指标体系,共包含50类三级指标。
标准规定了遥感监测、地面观测与实地调查、资料收集与调查统计三大类技术方法,并对样地布设、抽样比例、观测流程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标准对遥感监测的影像基础与预处理、生态系统分类精度,以及地面观测的样地时空代表性、调查数据完整性等均设定了明确的质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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