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单位需设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分类、内容要求、设置要求和制作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使用的环境保护识别标志的设置。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识别标志设置还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医疗废物的识别标志设置按照HJ421中的规定执行。
本标准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而制定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旨在规范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设置,防治环境污染。标准系统全面地规定了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所需设置标志的分类、内容要求、设置方法及制作标准,涵盖了危险废物标签、贮存分区标志以及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三大类别。通过明确标志的图形、颜色、文字、尺寸和固定方式等技术要求,确保标志具备足够的警示性,向相关人群清晰传递危险废物的特定信息,以防范环境风险。同时,标准创新性地引入数字识别码和二维码,推动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实现“一物一码”的精细化管理模式。
标签需包含废物名称、类别、代码、形态、危险特性、主要成分、有害成分等关键信息,并醒目标注“危险废物”字样。要求根据容器容积设置合适尺寸,并在明显位置固定,对于大型容器需在相对两面均设置,确保信息完整、不易脱落,用以警示直接接触人员。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均须在显著位置设置包含三角形警告图形和文字辅助信息的标志。标志应标明设施类型、单位名称、设施编码及负责人联系方式,优先采用附着式固定,并可根据观察距离选择不同尺寸规格,以便引起人们对相关区域环境风险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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