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针对辽宁省高速公路隧道LED照明调光控制系统设计而制定的地方标准。本规范以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经济实用为原则,系统性地规定了系统的基本架构、设备性能、通信协议及控制策略。本规范将控制系统划分为控制软件、控制主机、控制器与接收器四个核心组成部分,明确了各设备的功能定位与接口标准,要求系统具备多级控制冗余、自动数据备份、权限管理及在线升级能力。在控制策略上,本规范提出了涵盖正常、养护、交通异常及火灾等多种工况的预案设置,并结合时间控制与光控模式,支持现场手动、远程手动、预案响应及自动控制等多种调光方式,以实现动态节能与安全照明的双重目标。
系统构成与通信架构
本规范将调光控制系统定义为由LED隧道灯、控制软件、控制主机、控制器和接收器构成的整体。系统架构分为有隧道工业以太网和无隧道工业以太网两种方案,分别对应控制器通过以太网接口或RS485串行接口接入网络。控制主机与控制器之间推荐采用MODBUS协议通信,控制器与接收器之间采用本规范附录提供的专用调光控制协议,接收器与灯具之间则采用PWM接口,确保了各层级通信的标准化与开放性。
核心设备功能与性能要求
本规范对控制器和接收器的功能及环境适应性提出了详细要求。控制器须具备通信中断后自主接管并按预置时序控制的能力,支持广播、分组、单灯调光及状态查询功能。接收器在通信中断或其调光接口悬空时,应自动控制LED隧道灯进入全亮状态,以保障基础照明安全。设备需在低温高湿等恶劣条件下正常工作,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并具备充分的浪涌保护与防腐蚀能力。
控制策略与算法逻辑
本规范构建了层次化的照明控制算法,明确了现场手动优先级最高,其次是远程手动、预案控制、自动控制及时序控制。自动控制算法作为核心,依据交通量和洞外亮度参数,动态计算隧道内各分段的理论亮度需求曲线,从而驱动灯具进行平滑调光。本规范特别强调了入口段、过渡段、基本段和出口段的分段控制逻辑,并规定了不同路段亮度的调节级数,以实现精细化、自适应性的节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