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既有住区健康改造规程》DB21/T4174-2025,自2025年09月30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既有住区的健康改造。
本规程是针对辽宁省既有住区健康改造而制定的地方技术标准,以“健康、舒适、适老、低碳”为目标,遵循“易施工、易维护、经济性”的原则,全面指导和规范改造活动。本规程内容覆盖改造全流程,从改造前对室外公共空间、室内公共空间、套内物理环境、围护系统及居民需求的综合评估入手,到对园区环境、室内公共空间、套内物理环境、围护系统的具体改造设计,再到保温系统施工、门窗安装、气密性控制等关键施工环节的质量把控与验收,最终延伸至运行管理,形成了一个系统性的技术闭环。本规程尤其关注严寒和寒冷气候区的特殊性,在绿化景观、地面铺装、无障碍设施等方面均提出了适应性的技术要求,并强调了性能化设计方法,通过提升围护系统的热工性能与气密性,旨在系统性解决老旧住区普遍存在的能耗高、舒适度差等问题,全面提升既有住区的健康性能与居住品质。
本规程明确了改造的起点与范畴,规定改造前必须对既有住区的室外公共空间、室内公共空间、套内物理环境、围护系统以及居民需求与反馈进行综合性评估,以科学诊断现状问题。改造的重点对象聚焦于住区的四大板块:涵盖绿地、道路、活动场地的室外公共空间;包含走廊、门厅、楼梯、电梯的室内公共空间;涉及热、声、光及空气质量的套内物理环境;以及由外墙、屋面、外门窗等构成的关键围护系统。
本规程构建了以室内环境指标为约束性指标、以能耗和围护结构性能为推荐性指标的性能化设计体系。核心在于提升围护系统的热工性能和气密性,本规程对非透光围护结构如外墙和屋面,以及透光围护结构如外窗,都设定了明确的传热系数限值要求,并推荐参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进行优化。同时,对室内热环境、声环境、光环境及空气质量均规定了量化的达标参数,确保改造后室内环境在温度、湿度、噪声和污染物浓度等方面均能实现健康舒适的提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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