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城市公交线路优化技术导则》DB3706/T88-2023,自2023年08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公交线路优化的总体要求、层级要求、线路优化技术要求、线路运营评估及实施。本文件适用于中心城区范围内除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BRT)之外的城市公交线路的新辟、调整、撤销和运营评估,其他县级市参考使用。
本导则围绕烟台市中心城区城市公交线路的优化工作,系统构建了涵盖线路层级划分、技术指标、优化实施及运营评估的全流程技术规范。本导则适用于除快速公交系统外的公交线路新辟、调整与撤销,将公交线路明确划分为快线、干线、支线、微循环线路和特色公交线路五个层级,并对前四类线路的线路长度、非直线系数、平均站距、平均运营速度等关键技术指标作出量化规定。在线路优化方面,本导则分别从客流条件、场站实施条件、道路设施条件和运营实施条件等方面确立了各类线路新辟、调整与撤销的具体启动门槛和实施要求,强调优化过程中应消除公交服务空白、强化各层级线路间的衔接接驳。同时,本导则要求建立线路优化预评估与后评估机制,并规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线网运行评估、每三年宜开展一次线网优化,以形成标准化的动态持续优化闭环。
本导则将城市公交线路分为快线、干线、支线、微循环线路和特色公交线路五个层级,前三类线路承担跨组团、相邻组团及组团内部的不同距离出行服务,微循环线路则侧重解决客流集散区域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接驳需求。本导则对各层级线路的线路长度、非直线系数、平均站距和平均运营速度等关键指标均设定了明确数值范围,以确保线路功能定位与服务效率相匹配。
线路新辟、调整和撤销均设有基于客流强度、场站道路条件和运营配置的启动门槛。例如,中心城区建成区居住区人口达到0.5万人以上需至少新辟一条线路;当干线客流强度低于阈值30%且持续下降超过半年时宜启动撤销。实施过程中要求严格控制非直线系数、避免产生公交服务空白,并灵活运用延长、截断、改道、合并、拆分等手段进行调整,强化各层级线路间的衔接。
本导则建立了线路优化前预评估和优化后评估的双重评价机制,要求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进行量化分析,未达标的方案须修改完善后方可实施。此外,本导则确立了年度线网运行评估与三年周期优化相结合的常态化机制,并允许针对重点难点公交出行问题及时开展优化,以实现公交线网的动态持续调整。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