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数据库规范》DB37/T4596-2023,自2023年05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数据库的入库数据范围、数据库命名、原始档案命名、数据管理、数据项表示、数据内容及数据字典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数据库建设。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山东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数据库的建设要求,涵盖数据入库范围、命名规则、数据管理、数据项表示方法及完整的数据字典。本规范明确了数据库须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区域与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目标区断层勘查与活动性鉴定、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地震危险性分析、场地地震反应分析及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等全部成果数据。本规范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基准,对矢量数据图层、属性表结构与存储格式进行统一规范,确保数据在采集、入库、集成、运行与维护各环节具备安全性与一致性,并规定了数据库测试的材料准备、测试内容、方法及管理流程,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的标准化存储与共享提供技术依据。
本规范规定数据库采用“QP_行政区划代码_报告完成日期”的命名结构,原始档案文件夹以“YSDA”结尾标识。入库数据范围需严格对应DB37/T 3646规定的全部成果,并与成果报告保持一致,确保数据来源的权威性与可追溯性。所有空间数据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
本规范将数据内容划分为八大类,从项目基本信息、区域和近场区地震构造评价,到目标区断层勘查、工程地质条件勘测、地震危险性分析、场地地震反应分析及地震地质灾害评价,逐层递进。每类数据均定义详细的数据字典,明确数据项名称、英文简称、数据类型、存储长度、约束条件及值域,并配以相应矢量图层。
本规范要求数据库建设实施单位提交数据库、原始档案材料和成果报告,测试涵盖坐标系、命名规范性及各类数据的一致性。测试采用审核文档、目视检查与人机交互相结合的方法。项目承担方须在验收通过后将数据库成果提交至省地震局备案,由省地震局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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