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是提升林木采伐管理现代化和行政服务便利化的重要抓手,是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林木采伐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举措。2023年7月2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为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全国林木采伐管理专题调研,我局梳理总结了各地提高采伐管理服务意识、提升采伐审批效率的典型经验,形成了《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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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本通知围绕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系统梳理并推出十项便民举措,旨在提升林木采伐管理现代化水平与行政服务便利化程度。本通知立足基层群众在采伐申请中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拓宽办理渠道、简化审批程序、下沉服务站点、强化技术支撑等方式,构建起覆盖事前告知、事中审批、事后监管的全链条便民服务体系。各项举措坚持限额采伐与凭证采伐的基本前提,强调因地制宜、主动创新,寓监管于服务,以服务促监管,力求让林农和经营者切实感受到改革带来的便捷与高效。
多渠道办理与政策宣传
本通知明确提供行政审批窗口、网络在线平台及林木采伐APP等多种申请渠道,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理”,并事先一次性告知办理条件与服务流程。同时,本通知要求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广泛宣传采伐政策与技术操作流程,加强森林经营和采伐技术培训,提升林农依法采伐意识与自主办理能力。
审批简化与信息公开
针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小额采伐,本通知取消伐区调查设计与伐前查验,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林农只需填写申请表并签署承诺书即可办理采伐许可证。此外,本通知推进“阳光审批”,要求公开采伐限额分配方案,实行集体林采伐公示制度,确保采伐管理全程透明。
服务下沉与技术减负
本通知推动服务站点向乡镇和村级延伸,可委托乡镇政府承办采伐审批,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村级申请代收点。在填报环节,通过公布材积表或对照表、制作简易电子表格等方式,将申请简化为“选择填空题”。同时,运用林草资源图成果增加自动定位功能,并鼓励政府部门出资委托第三方开展伐区调查设计,切实减轻林农负担。
协同办理与网格化服务
本通知提出附带性林木采伐可凭相关报告或实施方案直接申请,实现“一次受理、合并办理”。针对出行困难等群体推行“委托代办”,由村干部或护林员协助申请。借助林长制网格化体系,由网格员确认林木归属并现场拍照,结合日常巡护做好采伐与更新跟踪指导,全面提升服务效率。
影响意义
该通知的出台是林木采伐管理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标志,对提升行政效能、优化为民服务具有深远影响。该文将各地分散的典型经验上升为系统性制度安排,为全国林草主管部门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指南,有利于统一改革步调、缩小地区间服务水平差距。在便民层面,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全面推行,直接省去了伐区调查设计等繁琐环节,显著降低了林农的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服务站点向基层延伸、“委托代办”等举措,则有效解决了偏远地区及困难群体的实际困难,使改革红利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从管理维度看,该通知坚持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的底线,将监管嵌入服务流程,借助信息化手段和网格化体系,实现了审批效率与监管能力的同步提升,为破解“放得开”与“管得住”的难题提供了新路径。该文还将改革与林长制深度融合,强化了基层治理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末梢作用,有利于形成服务与监管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对推动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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