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3.04.19-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DB23/T 3434-2023.pdf

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DB23/T3434-2023,自2023年04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的术语和定义、编制原则、基本要求、编制准备、规划编制、规划成果及规划协调与衔接。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国家人防重点城市、省级人防重点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县(市)级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本导则针对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国家和省级人防重点城市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系统规定了术语定义、编制原则、编制准备、规划编制内容、规划成果及规划协调与衔接等全过程要求。本导则确立了精准防护与突出重点、体系防护与完善功能、分区控制与分类引导、平战结合与融合发展四项基本原则,明确了从资料收集、现状调研到空间一致性和指标符合性分析的前期工作路径。在规划编制上,本导则构建了涵盖总体防护体系、人防指挥通信、人口疏散体系、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市域城镇人防工程建设指引、中心城区人防工程规划及地下空间兼顾人防要求等完整框架,并对规划文本、图集和附件的成果形式及各层级规划之间的衔接关系作出统一规定。

防护体系与战略布局

本导则要求规划编制须立足城市战略定位与威胁环境分析,科学研判战时打击方向与毁伤后果,据此划分城市总体防护结构、防护片区及防护重点。总体防护体系应明确市域防护策略、城镇人防工程发展战略与目标,并结合行政区划、功能组团及自然地理等因素实施分区控制,形成错落有致的防护格局。

各类人防设施配置标准

本导则对指挥通信、人口疏散、医疗救护、防空专业队、人员掩蔽及配套工程等各类设施提出了量化规划指引。重点包括:警报音响在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中心城区应达到全覆盖;疏散地域原有人口不少于接收人口的两倍;应急避难场所与疏散集结点按类型规定了明确的服务半径;各类人防工程的功能配套比例、人均指标及服务半径等关键参数均给出具体参照值,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

规划成果与衔接要求

本导则明确规划成果由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文本、图集和附件三部分组成,并给出各章节内容框架与图纸目录。在协调衔接方面,本导则强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专项规划须与城市防空袭方案计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地下空间、综合交通、防灾、市政等专项规划相互协同,并应在详细规划中落实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等核心设施的空间落地。

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DB23/T 3434-2023第1页
第 1 页
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DB23/T 3434-2023第2页
第 2 页
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DB23/T 3434-2023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8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