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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9.29-黑龙江省《建设项目临时使用草原地表土剥离利用技术规范》DB23/T 3746-2024.pdf

黑龙江省《建设项目临时使用草原地表土剥离利用技术规范》DB23/T3746-2024,自2024年09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项目临时使用草原地表土剥离利用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调查与要求、方案编制、表土剥离、表土运输、表土储存、表土回覆利用、检查验收和资料归档等环节的技术内容与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临时使用草原地工作中涉及的表土剥离利用活动。各类建设项目临时使用的草原地中,除表土层土壤污染严重、风沙、盐碱化的草原地外,均应纳入表土剥离利用范围。

本规范立足黑龙江省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实际,系统规定了建设项目临时使用草原时地表土剥离利用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以“应剥尽剥、就近储存、专人管理、合理利用”为基本原则,涵盖从前期调查、方案编制到表土剥离、运输、储存、回覆利用及检查验收的完整技术链条。本规范明确了剥离区与储存区的调查方法及准入条件,要求表土层厚度不低于15厘米、剥离率不低于85%,并对施工时序、机械作业宽度、雨天禁工等操作细节作出严格约束。通过规范表土剥离利用行为,本规范旨在最大限度保护珍贵的草原地表土资源,为后续植被恢复和生态重建提供肥沃的土壤基础,确保草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利用。

前期调查与方案设计

本规范要求建设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开展系统的资料收集与外业踏勘,查清草原类型、等级、植被状况及土壤质量,科学划定剥离区与储存区范围。对于临时使用草原面积大于0.10公顷的项目,须编制完整的表土剥离利用方案;面积较小的可简化填报报告表并附相关图件,确保不同规模项目均有章可循。

剥离与运输施工管控

本规范对表土剥离施工提出精细化要求,须按条带划分作业单元,单次剥离厚度控制在30厘米以内,剥离前须清理树根、石块等异物。运输环节强调合理规划线路、一次性运至目的地,并明确禁止雨天装卸及运输,避免土壤结构破坏。剥离后的表土若需临时堆放,须采取覆盖和排水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储存管护与回覆利用

本规范要求储存区应就近选取排水良好、坡度平缓的场地,表土须分质分类堆放并建立台账,每月至少巡视一次,雨期加密巡查。回覆利用时须清除硬化层,将剥离表土回填覆盖并适当压实,表土利用率应达到90%以上,确保珍贵土壤资源真正回归草原,服务于生态修复。

黑龙江省《建设项目临时使用草原地表土剥离利用技术规范》DB23/T 3746-2024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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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项目临时使用草原地表土剥离利用技术规范》DB23/T 3746-2024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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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项目临时使用草原地表土剥离利用技术规范》DB23/T 3746-2024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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