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2日,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编制完成《烟台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公示稿。
本规划是烟台市为落实国家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国家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而编制的专项规划,规划范围覆盖中心城区七区,期限为2021至2025年。本规划立足“生态更美、宜居更好、创新更强、品质更高”四大目标,在全面摸底老旧居住、老旧厂区、低效商贸等七类更新底账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生态环境、宜居功能、产业发展和空间品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本规划提出从生态环境改善、宜居功能完善、产业优化升级、空间品质提升四大维度进行系统更新指引,并针对历史文化片区、低效商贸、公共空间设施等五类更新对象制定分类指引。同时,本规划遵循“市民有需要、经济有拉动、各类出示范”等原则,形成六大行动计划,并筛选出十二大试点项目重点突破,最终在规划管理、实施推进、政策法规、行政决策四大体系上构建城市更新长效机制,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烟台经验”。
系统更新与分类指引并行的策略框架
本规划提出了四大系统更新策略,即构筑生态空间体系、推进美好社区与老旧小区改造、腾退低效产业并植入新业态、塑造山海视觉廊道与提升建筑风貌。在此基础上,针对历史文化片区、老旧厂区、老旧居住区、低效商贸区和公共空间设施五大类更新对象,分别明确了主导功能、更新策略、用地管理和配套政策,强调保护改善、分级分类、政府主导等差异化路径,形成了系统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操作体系。
多层次项目筛选与试点突破的行动计划
本规划基于各区上报的四百余项更新项目,依据市民需求、经济带动、示范效应、各区特色和近期成效五大原则,统筹确定了市级近三年重点更新项目。在此基础上,结合烟台独特的山海环境、历史文化、城市空间和更新类型,进一步筛选出启动易、见效快、成效大的十二大试点项目,由市级统筹跟踪指导,以集中发力形成全国示范意义。
面向常态化更新的四大机制建设
本规划着力构建支撑城市更新常态化运行的工作机制框架,包括适应常态化更新工作的规划管理体系、面向实施的项目推进流程、针对现实问题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以及适宜专门化管理的行政决策体系。近期重点推进市区两级城市体检、规范项目实施流程、编制专项规划与技术导则、建立多元参与决策机制等工作,确保更新行动有规可循、长效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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