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透水铺装建设与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3201/T1150-2023,自2023年06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透水铺装设计、施工及验收、运行及维护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广场、公园道路、停车场等透水铺装工程建设与运行维护。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江苏省南京市行政区域内透水铺装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及维护等技术要求,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广场、公园道路及停车场等场景。本规范强调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和生态优先,对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及透水砖路面三大类铺装结构的设计选型、材料性能指标、排水系统配置等提出了量化标准,并明确了从原材料检验、施工过程控制到最终工程质量验收的全流程管理要求。同时,本规范建立了以透水功能指数为核心的评价方法,制定了涵盖日常清扫、除雪防冻、应急养护及功能恢复性清洗与翻修等环节的运行维护体系,为南京市海绵城市建设和透水铺装的长效性能保持提供了技术支撑。
本规范将透水铺装分为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和透水砖路面三类,并分别规定了全透水、半透水等结构组合形式及其适用场景。本规范对各类路面的面层、基层、底基层及反滤隔离层等结构层次的材料参数与压实强度提出了明确指标,要求透水基层连通空隙率不得低于10%,并对不同等级道路的透水铺装率设定了强制性要求。
本规范规定了透水铺装原材料的进场检验标准和混合料的拌和、运输、摊铺及压实等施工工艺的温度与时间控制要求,针对高黏度改性沥青、透水水泥混凝土及再生骨料等关键材料给出了详细的性能指标。本规范还明确了防水封层与接缝施工要点,以及养护期间禁止开放交通等强制性规定。
本规范将日常养护划分为三个类别,要求透水路面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透水功能检测,并以透水功能指数作为技术状况评价指标。日常养护中强调采用配备冲洗和抽吸回收功能的专用设备,严禁使用钢丝刷;除雪防冻作业中不得损坏路面结构,且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不宜使用含氯融雪剂。当清洗养护连续三次仍未恢复透水功能等级时,应通过铣刨或更换面层等方式进行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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