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DB3201/T1239-2024,自2025年03月1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防护设施、交通信号灯、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等的设置原则、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南京市范围内各级城市道路,以及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道路。城镇化地区公路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是南京市地方标准,替代DB3201/T 256-2015,对城市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防护设施、交通信号灯及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等的设置原则、方法和技术要求作出了系统性规定。本规范适用于南京市各级城市道路及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场所,城镇化地区公路可参照执行。本规范强调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应与交通组织设计方案相协调,进行一体化设置,并服务于道路交通组织和管理;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应同步配套建设管理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投入使用。本规范还提出加强技术创新,推广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本规范按设施类型分章规定,明确了交通标志按禁令、指示、警告、作业区、指路、告示等分类的具体设置要求,涵盖标志的光学特性、套用规则、并设原则及杆件安装等细节。
本规范对交通标线提出适当性、灵活性、匹配性、协调性四项原则,详细规定了交叉口与路段的导向箭头、停止线、公交专用道线、交替通行标线等标线的施划方法与参数。
本规范整合了防护设施,涵盖防撞护栏、各类隔离栏、警示柱、防撞垫、防撞桶、减速丘、凸面镜等设施的设置条件与技术参数,并强调设施材质、样式、颜色的全市统一性及安全性。
本规范创新性地设置了场景化应用章节,针对信号灯控制交叉口、快速路出入口、学校区域、医院区域、潮汐车道、合流交替通行等十余个典型场景,提供了交通管理设施的组合配置方案和设置示例。
本规范将交通视频监视、卡口系统、信息采集、信息发布、交通技术监控等设施整合为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章节,提出了多杆合一、多感合一等综合复用原则,并对各类监控抓拍设备的设置位置、功能及安装要求作了详细规定,强化了非现场执法的规范性与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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