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9日,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实施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指导试点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规范工作方法、工作重点和规划设计内容,更好地体现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重要内涵,制定《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导则(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红色美丽村庄主体村寨与集镇重叠的,相关规划设计方案同时遵照集镇规划相关规范和要求,结合本导则进行编制。
本导则旨在规范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红色村组织振兴部署。本导则构建了“区域红色主题专项规划+村域统筹规划+主体村寨与重点单元设计方案”的三层级编制体系,覆盖从宏观红色遗产保护到微观农房改造的全流程。本导则强调以红色文化传承为核心主线,突出党建引领和组织振兴,坚持“多规合一”、生态优先、村民主体及精细设计等原则,对村庄目标定位、国土空间布局、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产业引导、基础设施及农房宜居环境提升等方面提出了系统性要求。同时,本导则专设设计方案要点引导章节,针对红色遗存保护、建筑风貌、乡土环境、生态及田园基础设施等提出具体设计指引与负面清单,并对村民版、报批版和研究版成果的表达形式与内容深度进行了差异化规定,确保规划既具专业性又通俗易懂。
本导则确立了覆盖区域、村域及重点单元的三层级规划编制框架,要求规划期限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近期建设须在两年内完成。编制工作应遵循党建引领、多规合一、生态优先、突出特色及以村民为主体的原则,并建立了从组织领导、挖掘史实、驻村调研到成果审批与实施的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为基础底图,确保空间定位精准。
本导则明确了规划方案须紧扣红色主线,重点包含十三个方面的内容。这包括基于资源承载力明确发展目标定位,编制覆盖区域相对完整红色遗产的概念性专项规划,统筹村域“三生”空间与底线管控,构建红色文化与历史传统融合的保护利用体系,并打造主题鲜明的红色展示与教育体系。此外,方案须对特色产业空间进行引导,统筹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布局,针对老旧农房、闲置资产和新村建设提出农房风貌与宜居环境提升策略,并同步落实防灾减灾、乡村治理数字化及近期项目实施保障等内容。
为强化落地实施,本导则以专门章节提出设计方案要点引导,在保护红色遗存和历史建筑方面强调真实性与活化利用,明确农房提升改造的“一分三净五改”标准和“四拆”负面清单。在乡土环境营造上,提出划分私有与公共“两级空间”及打造“三园”等乡土场景,并对生态与田园基础设施设计设定了防止过度人工化的负面清单。在成果表达上,本导则要求形成通俗易懂的“村民版”成果、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管理的“报批版”成果,以及鼓励探索性研究的“研究版”成果,全面保障规划的可理解性、规范性与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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