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部署,结合贵州省实际,系统推进全省城市燃气、供水、排水老化管道及设施的改造工作。方案明确以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坚持适度超前和统筹发展的思路。通过组织全面普查评估,科学建立改造台账,并区分轻重缓急制定年度计划,避免“运动式”改造,确保到2025年基本完成4274.381公里既有老化管道的更新改造任务,从源头提升市政基础设施的本质安全水平。
普查评估与科学统筹
城市政府统筹运用调查、探测等手段,全面摸清管道权属、年限及安全状况,建立更新改造台账。改造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优先对安全隐患突出的管道和设施实施改造,并加强施工区域和时序的统筹,避免工程碎片化和“马路拉链”,保障工程质量。
确立多方共担出资机制
建立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的出资机制。遵循“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专业经营单位依法履行企业权属老化管道的改造出资责任;工商业等用户则承担业主专有部分的改造费用。省、市、县各级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形成多渠道的资金保障体系。
强化市场化融资与价格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并强化“政企银”对接,争取政策性银行的长期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为燃气经营企业提供信贷。同时,将专业经营单位承担的改造投资、维修等费用按规定核定并计入定价成本,适时适度调整供气、供水价格,落实费用减免政策,降低改造综合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