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进一步严格保护耕地,优化国土空间,高效配置资源,推进城乡统筹,促进共同富裕,印发《关于高质量开展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3〕21号。
本实施意见围绕高质量推进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展开,旨在以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为抓手,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系统破解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资源利用低效化及生态质量退化等突出问题。本意见明确了到2027年的总体目标,包括开展整治项目60个以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7.2万亩以上等量化任务,并坚持规划引领、保护耕地、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四项基本原则。本意见着力构建从市级整治规划纲要到年度实施计划的传导体系,完善多元投融资机制,为杭州打造全域美丽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提供制度支撑。
聚焦四大整治任务推动全域优化
本意见部署了耕地、村庄、低效用地及生态保护修复四大核心整治任务。在耕地端,推进“百千万”集中连片整治,确保新增耕地不少于原有面积的5%;在村庄端,有序引导零星农居点搬迁集聚,促进农村建设用地减量与人居环境提升;在产业端,推动低效工业用地向开发边界内和开发区集聚,入园集聚度须达70%以上;在生态端,强化水源涵养区、景观廊道保护,开展矿山修复与水系治理,提升区域生物多样性。
完善规划实施与多元投资机制
本意见建立了逐级传导的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体系,由市级编制规划纲要,区县级负责编制整治规划、片区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明确规划调整的报批程序。在实施层面,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制定行动计划,区县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落实项目全周期管理。同时,本意见支持国资国企与社会资本参与,探索“融资+工程总承包+后续运营”等一体化推进模式,提升建设效率。
强化政策激励与要素保障
本意见制定了覆盖耕地保护、空间布局、用地保障及生态修复的系统性政策措施。通过优先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允许存量建设用地复垦指标置换、统筹设施农用地与混合建设用地规划等方式释放空间潜力。明确加大涉农资金整合与专项债券支持力度,实施年度绩效评估,对先进区县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资金奖励,形成正向激励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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