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丘陵山区旱地宜机化整治技术规范》DB45/T2496-2022,自2022年05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丘陵山区旱地宜机化整治技术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丘陵山区旱地宜机化整治的地块选取、整治内容、整治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丘陵山区旱地的宜机化整治。
本规范对广西丘陵山区旱地宜机化整治所涉及的术语定义、地块选取、整治内容及技术要求作出了系统规定。本规范以推动农业机械高效作业为核心目标,从地块整理、田间道路规划建设、灌溉与排水系统布置三个维度,明确了具体的技术参数和施工方法。在地块整理方面,本规范要求因地制宜布局条形地块或梯形地块,并对地块坡度、长度、宽度以及表土剥离回填、石块清理埋置、土壤培肥熟化等环节提出了量化指标;在田间道路方面,本规范规定了机耕道和生产路的宽度、路面材质、坡口坡降及通达度标准,强调地块间互联互通;在灌排系统方面,本规范提出了管道埋深、明沟暗沟结合、水土保持等要求,最终以整治后的地块梯型化或条型化率、道路通达度及灌排设施合格率作为质量评价依据。
本规范明确宜选择交通便利、集中连片、土层深厚且地质稳定的旱地作为整治对象。地块整理需遵循“小平大不平”原则,地形较陡处修筑梯形地块,较缓处修筑条形地块,单块旱地纵向坡降不超过20%、横向坡降不超过5%,梯形地块宽度不小于3米,条形地块宽度不小于10米,长度宜达到100米以上。施工中须剥离保存表土,清理石块并就近深埋或砌埂,通过秸秆还田和增施有机肥等措施促进土壤熟化,同时配套田坎、植被防护及坡面蓄排工程以防治水土流失。
本规范要求田间道路与地块、沟渠统一规划,充分利用原有道路,为每块地块设置进出坡道和连接通道,实现田间道路通达度100%。机耕道宽度宜为3米至6米,生产路宽度不宜超过3米,坡口宽度不小于2.5米、坡降不超过25%。灌溉与排水系统须兼顾机械通行需求,横穿作业面的管道应埋入地下,过机具处设置暗沟或满足承重要求的盖板,梯形地块内侧设排水沟并间隔做小土挡,整体形成灌排顺畅、机械作业不受阻的田间基础设施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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