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全面掌握我省土壤资源情况,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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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2.04.16-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pdf
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部署,全面掌握全省土壤资源情况。通知明确了土壤普查的目的意义、总体要求、普查对象与内容、时间安排及组织实施等关键事项。通过系统调查土壤类型、分布规律、质量状况及利用情况,为科学分类、规划利用、保护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为粮食安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基础保障。通知还提出分阶段推进普查工作,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任务。
普查目的
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的重要方法,为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提供依据。
工作重点
普查对象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及可开垦耕地资源。
本次土壤普查将全面掌握我省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通过建立土壤数据库与样品库,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普查成果将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通力协作,确保普查工作科学、规范、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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