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4日,太原市城乡管理局为加强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起草《太原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治理与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
本规划面向2026—2035年太原市中心城区(城六区)建筑垃圾治理与资源化利用,以“无废城市”创建为目标,确立“无害化为基础、减量化和资源化优先”的总体要求。规划预测期内建筑垃圾总产生量17649.2万吨,可资源化利用量12445.9万吨,重点构建源头减量、分类收运、资源化处置与全过程监管的全链条体系。
分类与源头减量
将建筑垃圾划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五类,分别设定收运处置路径。源头减量实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责任制:建设单位将减量化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并申请排放核准;设计单位开展土方平衡论证、优化建筑形体;施工单位编制减量化专项方案,落实分类收集存放、就地处置与排放控制措施。指标要求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不高于200吨。
收运体系与设施布局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优先就地回收利用,装修垃圾实行“中转+直运”模式,工程渣土优先直接利用,工程泥浆经脱水固化后外运。全面推行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运输车辆须安装卫星定位与密闭装置,收运路线避开生态保护红线、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设施布局方面,城市东南西北各设一处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37处填埋场(现状保留9处、新增28处),各区设1—2处转运调配站,新建住宅小区须至少设置一处装修垃圾收集点。
资源化利用与污染防治
进入资源化利用厂的建筑垃圾经破碎、分选后,金属进入废品回收体系,轻质物料再加工为塑料制品、燃料棒等,可利用组分生产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混凝土等产品;工程渣土、泥浆掺入胶凝材料制成流态固化土、免烧砖。污染防治贯穿全过程:施工现场围挡高度干道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低于1.8米,四级风以上停止土方作业;运输车辆须全密闭,新增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处理设施实行雨污分流与生产废水零排放,填埋场设地下水监测井,执行《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462-2026)。
监管平台与实施保障
依托太原市智慧环卫综合监管系统,对运输车辆轨迹、密闭状态、处置流向实时监控,实现从工地到处置场所的全过程监管闭环。近期(至2030年)建设6处填埋场、3处资源化利用设施及各区的转运调配站。保障措施涵盖政策、资金、土地、技术、公众参与五方面:将符合标准的再生产品纳入绿色建材目录,财政资金项目优先采购;资源化利用项目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通过市场化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明确设施选址仅作规划依据,填埋场按临时用地管理;强化产学研合作与人员培训,构建“政府引导、公众参与、企业尽责”的共治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