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国有资本总量大、覆盖面广,对全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力。2024年4月2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于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进山西省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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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施意见旨在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部署,结合我省国有资本总量大、覆盖面广的实际,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本意见以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全面覆盖、聚焦重点和提升绩效为总体要求,通过健全收益收取机制、扩大实施范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管理,着力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效能,支持防范化解风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以及促进企业转型发展,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收入收缴与覆盖范围
本意见明确了以政府及其授权机构投资形成的一级企业为实施主体,要求全面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纳入预算实施范围,并建立动态更新的国有企业名录以实现应收尽收。同时,细化了国有独资企业、控股参股企业、产权转让及清算等各类收益的上交机制,规定省级国有独资企业收益上交比例不低于 30%,并强调出资人单位应将提质增效相关的投入产出指标纳入企业业绩考核,保障收益权的依法落实。
优化支出结构与绩效管理
本意见要求预算支出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突出导向性,重点保障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及企业转型发展等资本性支出,以及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和弥补改革成本等费用性支出,并探索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等资本金注入方式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同时,推进支出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建立重大支出的事前评估、目标监控和事后评价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对完善政策与预算安排的应用,全面提升资金效能。
该实施意见是山西省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背景下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对提升全省国有资本治理水平具有深远意义。该文通过明确实施主体与全面覆盖要求,将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遏制收益流失,夯实国有资本收益的法治化收缴基础。此举不仅能增强政府可用财力,更通过将部分国有资本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直接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基层“三保”财力提供坚实支撑。在支出导向上,该意见推动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有助于加速省内新旧动能转换和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强化国有经济对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引领作用。此外,全面引入预算绩效管理,从“重分配”转向“重效益”,将有力倒逼国有企业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营水平,有效防范低效无效投资风险,推动国有资本从管资产向管资本深度转变,对于促进全省国有资本功能放大和保值增值具有标志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