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2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为适应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制定《浙江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已完成勘查工作的,仍按修订前的技术要求执行。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分类、勘查范围确定、地质勘探和资源量估算等方面的内容。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浙江省内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工作、资源量估算及其成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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