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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4.27-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指引.pdf

2023年4月27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落实广东省、广州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在现有规划、用地支持政策基础上,制定《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指引》。

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对国家和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市级以上专项规划的细化落实,是制定区域空间发展政策、指导各类开发建设、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是编制区级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近期急需进行开发建设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建设用地需求,其他项目可纳入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需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三条控制线已完成划定工作,各类项目选址和建设原则上应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占或少占耕地。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必须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补充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本指引系统梳理了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背景下,广州市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阶段,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保障规则与办理路径。本指引明确了区级总体规划作为辖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总纲的定位,强调须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并对重大产业项目、区域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及乡村振兴产业等不同用地类型的选址布局、规模落实及管控要求作出差异化安排。同时,本指引细化了预留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及生态保护红线准入与占用的具体流程,旨在通过规划统筹引导项目科学选址、要素精准配置。

统筹各类项目用地布局与管控规则

本指引依据项目属性,将城镇建设用地分为重大产业项目、区域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三类,分别提出布局原则。重大产业项目原则上须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选址,推进工业入园;区域性基础设施若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须开展充分论证并按规定程序补划或准入;服务城镇的民生设施在满足条件时可布局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农村生产生活设施用地则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和乡村民生项目,优先引导进入村庄建设用地边界内,并对农产品初加工、休闲旅游等配套设施给予弹性空间。

强化三条控制线刚性约束与弹性留白

本指引突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底线管控,要求项目选址尽量避让,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须落实“占优补优”。同时,为应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新增项目,指引提出可在区级总体规划中划定留白用地,通过后续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细化选址并落实建设用地规模,为未来发展预留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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