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3.04.2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5号.pdf

国土空间规划是土地综合整治的基本依据,试点工作要坚持规划先行、依法依规。土地综合整治活动原则上应分别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内相对独立开展,稳定空间格局,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2023年4月23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同时切实防止因实施不当出现突破底线、侵害群众权益等问题,印发《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5号。

本通知针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强调必须严守底线、规范开展,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本依据,坚决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在农业空间,严格控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仅允许在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的前提下进行优化微调;在生态空间,严禁以整治名义调整生态保护红线或破坏生态环境;在城镇空间,原则上不得调整城镇开发边界。同时,本通知要求坚决防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阶段性流失与质量降低,严格执行先补后调、年度考核和实测验收制度,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或强迫“上楼”,严格控制试点范围,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试点及时调出。

严格空间管制与底线约束

本通知明确土地综合整治活动须分别在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内相对独立开展,坚决维护“三区三线”成果的严肃性。严格控制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原则上不得调出已建高标准农田;严禁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不得毁林开垦、砍树挖山填湖;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对边界内零星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予以保留,确需调出的须确保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增加。

落实耕地保护与质量监管机制

本通知规定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项目,须严格执行“先补后调”和年度“进出平衡”要求,补划地块应为可长期稳定利用的优质耕地。整治任务分年度实施并严格阶段验收,实测新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实行“一年一考核”,确保试点所在县年度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守住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保障农民权益与严控试点范围

本通知要求在规划编制与实施中充分听取群众意愿,运用村民议事机制,严防少数人说了算。原则上不得开展合村并居,严禁违背群众意愿大拆大建或强迫农民“上楼”,对确需搬迁撤并的村庄须严格落实相关规范要求。同时,严格控制试点范围,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实施方案,不再报部备案审核,并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试点及时调出。

该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底线思维和规范要求,为各地开展试点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政策边界和行动准则。通过坚决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该文有效防止了以土地整治之名行突破规划、侵占耕地和破坏生态之实的行为,对稳定国土空间格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约束意义。同时,该通知严格落实耕地“先补后调”和年度考核机制,有利于扭转重数量轻质量、重指标轻实效的倾向,推动整治工作从粗放模式向精细化、可考核的方向转变。在群众权益保护上,明确禁止强迫农民“上楼”和随意撤并村庄,回应了社会关切,有助于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通过严格管控试点范围并将审查权下放至省级,该文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同时,也提升了整治工作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健康有序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5号第1页
第 1 页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5号第2页
第 2 页
可免费试读【2页/共6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
#108d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