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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6.1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地质灾害及相关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电话速报机制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156号.pdf

2023年6月1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地质灾害及相关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电话速报机制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156号

本通知旨在建立地质灾害及相关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电话速报机制,以切实提高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时效性。本通知要求,当发生或预计可能发生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失踪的地质灾害,以及可能与地质灾害相关的山洪、其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或高关注度突发事件时,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须第一时间从同级党委、政府获取拟上报信息,并在事发后45分钟内向上级及部值班室电话报告。本通知强调,速报重在迅速,不求全面精确,不得因核实细节而延误,并明确不对首报不准确进行追责,以保障信息报送的“生命线”畅通。同时,本通知对速报内容要点、各级责任划分及信息获取渠道建设均作出具体安排。

界定速报范围与时限要求

本通知明确触发电话速报的具体情形,包括已造成或预计可能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失踪的地质灾害,以及与之可能关联的山洪、其他灾害或事故。核心要求是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须在事发后45分钟内,通过主动获取同级党委、政府拟上报信息的方式,向部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室及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完成电话报告。

规范速报内容与责任体系

本通知规定了电话速报的关键信息要素,要求清晰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人员伤亡情况及来电人信息。在机制上,明确县级部门为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第一时间上报;省级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核实信息及跟踪续报;要求建立高效的信息获取渠道,确保能从同级党委、政府层面及时掌握拟上报信息。

明确信息获取原则与保障措施

本通知确立“速报粗略、不追首报不准”的原则,旨在消除基层报送顾虑,保障时效性。具体措施包括要求省级部门指导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发挥驻县包乡技术队伍作用,充实应急值守力量,并通过微信群等方式拓宽与群测群防员、乡镇村组干部的联系,以提升信息搜集与报送能力。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地质灾害及相关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电话速报机制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156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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