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与要求和依据检查结果开展房屋完损等级评定,制定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检查评定技术规程》DB11/T1004-2023,自2023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造或依法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构筑物和配套设施设备等的使用安全检查及完损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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