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节能工程质量,制定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1/T 1340-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1/T 1340-2022 是一项针对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旨在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施工质量的验收流程。该规程涵盖多个节能分项工程,包括墙体、幕墙、外门窗、屋面、地面、供暖、通风与空调、冷热源与管网、配电与照明、地源热泵换热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以及太阳能光伏系统等。规程明确了各分项工程的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控制要点和验收标准,并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批划分、现场实体检验及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此外,规程还强调了材料进场验收、复验要求、施工工艺规范及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节能工程符合设计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提升建筑整体节能效果。
规程涵盖了居住建筑节能工程的多个关键分项,如墙体、幕墙、外门窗、屋面、地面、供暖、通风与空调等,确保每个环节均符合节能标准。
规程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材料进场验收、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批划分、现场实体检验等内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所有节能工程所用的材料、产品和系统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北京市相关标准的规定,禁止使用淘汰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
规程要求对围护结构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验,同时对供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等系统的节能性能进行检测,确保实际运行效果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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