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DB45/T2644-2023,自2023年03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构成、监控中心布局与要求、前端系统功能要求与技术指标、传输系统要求、监控中心功能要求与技术指标。本文件适用于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
本规范规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准则,适用于全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本规范从系统构成、总体要求、前端系统、传输系统到监控中心设备,构建了一套完整的技术指标体系。系统由前端采集、信号传输和中控系统三部分组成,前端设备须具备可见光与红外热成像双传感器监控能力,并支持前置嵌入式与后端烟火混合识别。本规范对监控塔选址、供电防雷、设备防护等级、巡航周期、火情识别精度及报警定位误差等关键参数均提出了量化要求,并强调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环境适应性,旨在实现火情的早期发现与及时处理。
本规范对前端系统选址提出了硬性指标,要求监控盲区面积小于规划监控范围的15%,监控塔观测平台须高于区域内最高树冠或遮挡物5米以上。供电系统备电时间不小于72小时,且在高海拔低温环境下须能正常工作。防雷接地电阻值要求小于10欧姆,入侵探测系统须实现无盲区覆盖并具备自动语音告警与图像回传功能。
前端监控设备整体防护等级须大于IP66,水平旋转范围不小于360度,最大载荷不低于40千克。烟火识别系统在可见光条件下最小识别烟火面积不大于7×7像素,红外热成像不大于1×2像素。火情识别漏报率不大于0.8‰,万公顷日误报次数不大于3次,报警定位误差均不大于100米。监控中心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清晰度不低于108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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