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第1部分:总则》DB4501/T0011.1-2023,自2023年07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的总体原则。本文件适用于南宁市城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南宁市下属县(市)参照执行。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