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煤矿水害防治第3部分地面区域治理》DB34/T4442.3-2023,自2023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煤矿底板承压水地面区域治理的技术路线、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区域超前探查治理、效果验证和安全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开采煤层底板存在隐伏导水构造,或者受富水性中等、强底板含水层威胁,需进行地面区域超前探查治理的矿井。
本部分规定了安徽省煤矿底板承压水地面区域治理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技术路线、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区域超前探查治理、效果验证与安全评价等关键环节。本部分适用于开采煤层底板存在隐伏导水构造或受富水性中等及以上底板含水层威胁的矿井,核心是通过地面定向多分支钻孔对一定区域内的煤层底板含水层或隔水层进行超前探查与注浆治理,封堵导水通道、增强隔水层阻水能力或改造含水层富水性。本部分对设计说明书编制、工程质量控制、现场技术管理和工程验收均提出了具体量化指标与操作规范,强调“钻到位、浆注实、验充分”的管控原则,并要求在回采前完成治理效果验证与开采安全性评价。
本部分明确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是地面区域治理的基础,要求依据物探、钻探成果与生产揭露资料,分析太灰、奥灰含水层的水文地质特征、富水性及其水力联系,查明断层及底板隐伏构造的发育与导水性,据此提出针对性的水害防治方案。
本部分规定设计说明书须包含工程概况、方案设计、施工组织、技术要求和效益分析等内容。分支孔布置应与主要裂隙构造方向垂直或斜交,孔间距原则上不大于60m;治理层位需满足突水系数要求并兼顾可注性;治理范围应基于承压水静水压力计算,且不小于开采边界外侧30m。
本部分从套管试压、层位控制、钻井液监测、轨迹偏差、注浆参数检验等方面设定了严格的工程质量标准,例如目的层段顺层率不低于85%、钻孔轨迹平面偏差不超过5m。效果验证强调物探与钻探结合,井下钻探验证沿工作面每100m不少于1个钻孔,后续钻孔可验证前期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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