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市、乡镇“污废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 ;第4部分:评估与验收》DB34/T5329.4-2025,自2025年12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乡镇“污废水零直排区”建设过程中评估与验收的工作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建成区、乡镇人民政府驻地“污废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评估与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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