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标准》DB34/T5194-2025,自2025年06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基本规定,规定了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建设类型、综合调查、建设布局、防治措施和管护。本文件适用于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建设与管护。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技术要求,涵盖建设类型、综合调查、布局规划、防治措施及后期管护等全过程。本文件将小流域建设划分为水源保护型、生态旅游型、和谐宜居型、休闲康养型和绿色产业型五类,并根据安徽省淮北平原区、江淮丘陵区、沿江平原圩区、皖西大别山区和皖南山丘区的地貌特点,明确了差异化的建设重点。本规范以水土流失治理、林草地功能提升、人居环境整治、面源污染防治及水生态修复为核心任务,系统构建了从预防保护、综合治理到生态修复的分区防治体系,并对各项措施的技术要点与执行标准作出具体规定,旨在实现水土保持功能提升与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增强的总体目标。
本标准依据功能定位与资源禀赋,将生态清洁小流域划分为水源保护、生态旅游、和谐宜居、休闲康养和绿色产业五种主导类型,并针对各类型设定了差异化的建设策略。在总体目标上,要求水土流失治理度达标、水土保持率优于所在县区平均值或土壤侵蚀强度降至轻度以下,同时明确了沟道水系安全洁净、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控制、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以及居民收入提升等综合目标。
本标准根据自然条件和水土流失特点,将小流域空间布局划分为预防保护区、综合治理区和生态修复区,并针对安徽省五大地理单元制定了差异化建设重点。例如,皖西大别山区和皖南山丘区侧重水源涵养与生态旅游康养,淮北平原与江淮丘陵区则突出绿色产业与和谐宜居,同时对各区域的主导类型构建给出了明确指引。
本标准从水土流失治理、林草地功能提升、人居环境整治、面源污染防治及水生态水环境治理五个维度规定了系统的防治措施。内容涵盖封育、水蚀坡林地治理、梯田、经济林、护岸护坡等水土保持工程,以及低效林改造、生活污水处理、卫生厕所改造、生态沟渠、滨岸带治理和人工湿地建设等,并对每项措施的技术要点和适用条件作出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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