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路铁尾矿集料混凝土施工技术规程》DB14/T2655-2023,自2023年04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工程中铁尾矿集料水泥混凝土的原材料技术要求、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生产与施工、质量管理与验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公路桥涵、隧道、路面及附属工程,市政、铁路、水利等工程可参照使用。
该规程系统规范了铁尾矿集料在公路混凝土工程中的资源化应用,涵盖原材料技术要求、配合比设计、生产施工及质量验收全流程。铁尾矿集料分为粗集料与细集料两类,其中细集料进一步细分为铁尾矿石屑和铁尾矿砂。规程明确了集料制备工艺、重金属浸出浓度及放射性安全限值、颗粒级配等关键技术指标,并对混凝土配合比的胶凝材料用量、砂率、用水量等参数给出了调整依据。整体上,该标准为铁尾矿固废的材料化利用提供了可操作的技术路径。
铁尾矿集料应用前须进行重金属浸出毒性和放射性检测,确保环境安全性。粗集料单轴抗压强度不低于60MPa,细集料需控制MB值、石粉含量与泥块含量。配合比设计中,铁尾矿砂宜与普通机制砂掺配使用,不宜单独作为细集料。胶凝材料用量宜较普通混凝土提高5~10kg/m³,并推荐掺入粉煤灰、矿渣粉等矿物掺合料以改善性能。外加剂需通过适应性试验,泵送施工时坍落度经时损失不宜大于30mm/h。
生产过程中需根据铁尾矿细集料的含水量及时调整配合比,搅拌时间应在常规基础上延长10~15秒。混凝土振捣抹平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质量管理方面,粗集料与细集料须按批量检测重金属、放射性及常规技术指标。过程检测聚焦于拌和物的坍落度、和易性与凝结时间。强度评定、耐久性检验及工程验收需分别遵从GB/T 50107、JGJ/T 193及JTG相关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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