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河湖(库)健康评价规范》DB35/T2096-2022,自2023年03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河湖(库)健康评价的评价指标及方法、评价结果及呈现。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境内流域面积200km²以上河流(不包括入海河口)、湖泊及水库的健康状况评价;流域面积小于200km²的河流(不包括入海河口)、湖泊及水库的健康状况评价参照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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