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8日,丹东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国家统一工作部署,编制完成《丹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稿。
本规划以引领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总体行动纲领,为建设东北亚地区有影响的国际化水平的开放型城市,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创新型城市,绿色发展、美丽文明的幸福宜居城市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
辽宁省丹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稿旨在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深度对接国家、省级上位规划和区域发展战略。规划以引领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总体行动纲领,为建设东北亚地区有影响的国际化水平的开放型城市,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创新型城市,绿色发展、美丽文明的幸福宜居城市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规划明确了丹东市的发展目标战略、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资源环境底线约束、空间资源优化布局、城乡风貌与文旅特色、公共服务与人居环境、基础支撑体系、全域国土整治修复以及中心城区布局方案等重要内容。
规划范围涵盖丹东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陆域和管辖海域,包括元宝区、振安区、振兴区、东港市、凤城市、宽甸满族自治县。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展望至2050年。
规划提出建设开放型城市、创新型城市和幸福宜居城市的目标,明确丹东市“一枢纽三中心”的城市性质,即东北亚综合枢纽城市、国家边贸中心、东北东部康养旅游中心和辽宁重要的创新驱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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