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市园林绿化主要树种苗木》DB22/T1117-2018,自2018年08月30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园林绿化栽植苗木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起苗、包装、运输与假植。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主要栽植苗木。
吉林省发布的《城市园林绿化主要树种苗木》DB22/T 1117-2018标准,是对原有2006版标准的修订和更新,旨在规范城市园林绿化中主要树种苗木的质量要求与管理流程。该标准明确了苗木的基本要求、规格质量、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起苗、包装、运输和假植等操作规范,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中的苗木栽植与管理。标准中还新增了多个附录,详细列出了落叶乔木、常绿乔木、灌木和藤本植物的规格质量标准,进一步细化了苗木质量控制的具体指标,提高了标准化水平和可操作性。
标准规定了乡土树种及引种驯化成功的树种为优先选用对象,强调苗木应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根系发达,并经过至少一次移植培育。
标准对各类苗木(乔木、灌木、藤本)的规格质量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分别列出不同种类的规格质量标准表,作为实际操作的依据。
标准明确了抽样、测量、检验及复检的具体流程,确保苗木质量符合技术要求,同时规定了允许误差范围及标签和检疫证书的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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