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17,自2018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基本规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 212-2017》是一部针对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与验收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园林绿化工程。该规范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多项技术改进,包括分项工程的重新排序、主控项目的检查方法和数量优化、施工前准备要求的明确、新增术语如“正常种植季节”、“种植土”等,并删除了部分不适用的内容,如“非正常种植季节”、“种植基质”等术语及相应的必试项目。规范内容涵盖园林绿化工程的各个阶段,包括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及物资进场、质量控制、验收要求等,明确了各项技术指标和操作流程,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安全、成活、美观等要求。
规范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分项工程进行了详细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整理绿化用地、地形整理、种植穴、掘苗及包装、栽植、围堰、支撑、浇灌水、树木修剪等。
每个分项工程都设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需严格检查;一般项目则为辅助性要求,确保整体施工质量。
规范明确了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程序和要求,包括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标准。
验收过程中需关注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合格率,以及质量控制资料的完整性。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需进行返工、检测鉴定或加固处理。
本规范在2009版的基础上进行了多项技术更新,如增加“正常种植季节”、“种植土”等术语,删除了部分不适用的术语和项目。
同时,规范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如土球包装、苗木运输、栽植深度、支撑方式等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以提升园林绿化工程的整体质量和美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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