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乡村振兴大数据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DB11/T2267-2024,自2024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乡村振兴大数据信息资源的分类与信息资源代码编码方法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乡村振兴大数据信息资源的建设、分类。
本规范规定了北京市乡村振兴大数据信息资源的分类体系与代码编码方法,旨在为涉农数据资源的建设、管理与共享提供统一的技术准则。本规范将乡村振兴大数据界定为涵盖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领域,经采集、加工、整理后形成的有序化海量数据。在分类上,本规范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可扩延性、兼容性及综合实用性原则,采用“类—项—目—细目”的层级架构,将信息资源划分为九大一级类目,并允许细目向下扩展至多三级。在编码上,本规范设计了由前段码、中段码、后段码三段组成的代码结构,分别承载行政区划、资源分类与数据清单顺序信息,以此确保每一信息资源的代码具备唯一性。
本规范将乡村振兴大数据信息资源划分为九个一级类,由此向下依次展开为项、目、细目。一级类代码采用两位整数,自“10”起整十递增;二级项的代码为两位数字,顺序递增并以“99”预留扩展空间;三级目以三位数字编码,以“999”作为扩展接口;四级细目则按每级两位数字的方式,最多可延伸至三级,以满足业务持续演进的需要。
本规范规定信息资源代码由前段码、中段码与后段码三部分构成,中间以“/”隔开。前段码为六位行政区划代码,严格依据GB/T 2260赋予地方属性;中段码为九至十三位的分类代码,通过层级编码反映资源所属的类、项、目、细目;后段码为不定长的顺序码,用于标识同一分类下不同数据集的具体清单,从而实现对每一条信息资源的精确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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