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19.03.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pdf

2019年3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及山东省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导则内容涵盖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基础类改造内容、完善类改造内容、提升类改造内容、组织实施及长效管理等多个方面,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的范围、原则、标准和具体实施要求。导则强调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坚持共同缔造理念,注重安全、环保、节能和智慧化建设,推动老旧小区实现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的目标。该导则为山东省内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了系统性、规范化的技术指导,是推进城市更新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依据。

改造范围明确

导则适用于2005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重点针对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不包括拟进行征收补偿或拆除新建的项目。

改造内容分类清晰

导则将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三类,分别对应基础设施完善、生活便利性提升和公共服务优化,确保改造工作有的放矢。

实施流程规范

从居民意愿调查、方案制定、项目施工到验收和长效管理,导则对每个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保障改造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技术标准全面

导则引用了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涵盖建筑、市政、绿化、照明、安防等多个领域,确保改造工程符合安全、环保和技术规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第1页
第 1 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第2页
第 2 页
可免费试读【2页/共11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