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技术规程》DB32/T4109-2021,自2022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技术的基本规定、评估与策划、绿色化改造技术和实施与后评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既有民用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的实施,既有工业建筑民用化的绿色改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使用。
江苏省《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技术规程》DB32/T 4109-2021是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由多家单位共同起草的地方标准。该规程旨在规范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技术要求,涵盖范围包括既有民用建筑及部分工业建筑民用化的绿色改造项目。规程内容全面,从基本规定、评估与策划、绿色化改造技术到实施与后评估均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改造过程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规程还明确了改造前评估、改造策划、施工与验收、运行与后评估等关键环节,并对各项技术指标、材料选用、系统优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既有建筑的绿色化改造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规程强调在改造前需进行详细的评估,包括场地与室外环境、建筑与室内环境、结构与材料、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和电气等多方面,以确定建筑现状及运行效果,为后续改造提供依据。
规程针对不同专业领域提出了具体的绿色化改造技术要求,如场地与室外环境、建筑与室内环境、结构与材料、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和电气等,涵盖了基础项、完善项和提升项,指导实际操作中的技术选择。
规程要求改造完成后进行综合效能调适和后评估,以确保改造效果符合预期目标,并通过数据收集与分析,持续优化建筑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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