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DB3207/T2039-2025,2025年02月1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的总则、建设要求、日常管理、工作职责和档案管理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各类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本规范立足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实际,围绕微型消防站“救早、灭小、扑救初起火灾”的核心目标,系统规定了建设分级、场所设置、人员装备配置、日常管理、工作职责及档案管理等全链条技术要求。本规范将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划分为社区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四个等级,依据建筑高度、规模及老旧程度等因素确定建设标准,并明确“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处置、五分钟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在管理层面,本规范强调24小时值班备勤、常态化训练演练、纳入消防救援机构统一调度体系,并细化防火巡查、灭火救援准备、消防宣传教育及执勤联动等核心职责,构建起权责清晰、可操作性强的标准化管理体系。
本规范根据住宅小区的规模与风险等级,建立差异化的分级建设体系,不同等级对应差异化的场所面积、人员编配和装备配备标准。在人员方面,明确站长、班长、消防员等岗位设置与最低在岗人数要求,并规定消防员可由物业保安或志愿者兼任。在装备方面,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器材,灭火救援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须符合国家标准,且微型消防站专用灭火器不得与公共区域灭火器混用。
本规范要求微型消防站建立常态化的值班备勤与训练演练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且不得离开任务区域。同时,微型消防站宜纳入消防救援机构统一调度指挥体系,保持通信畅通,确保警情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各站应制定灭火救援调度程序,并与邻近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建立区域联防机制,定期开展联合处置演练,强化应急联动效能。
本规范明确规定微型消防站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重点排查电动车违规充电、消防设施状况和临时动火管理等隐患,并对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与管控措施。消防宣传教育方面,要求每年组织居民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培训及疏散演练。此外,本规范要求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包含基本情况档案和管理情况档案,其中管理情况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以保障工作的规范性与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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