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62-2020,自2020年11月13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其他要求、监测与分析以及实施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设计日处理能力<500m3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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