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0日,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完成《国土调查监测实地核实举证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国土调查监测和自然资源监管实地核实举证的目的、举证对象、工作程序、举证方式、成果共享应用等相关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开展国土调查监测以及自然资源监管实地核实举证的相关工作。
《国土调查监测实地核实举证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是一部针对国土调查监测和自然资源监管工作的技术规范,旨在通过实地核实举证的方式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该规范明确了国土调查监测实地核实举证的目的、举证对象、工作程序、举证方式、成果共享应用等相关技术要求,适用于开展国土调查监测以及自然资源监管实地核实举证的相关工作。规范涵盖了从前期准备、举证实施到成果检查与质量控制、加密与上链等全过程,并对不同类型的举证方式如手持式移动终端、旋翼无人机、“互联网+”在线核查等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流程。
规范明确指出,采用遥感技术无法判断地类的地块、自然资源监管要求必须举证的地块以及例行巡查的地块均需进行实地核实举证。
规范详细规定了三种主要的举证方式:手持式移动终端举证、旋翼无人机举证和“互联网+”在线核查举证,并分别对其技术要求、操作流程和成果标准进行了说明。
规范强调举证成果应按照统一的数据格式和加密要求进行组织与共享,以确保成果的安全性与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