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6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各环节管理、推动“好房子”建设、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制定《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本意见覆盖房地产开发项目从土地供应、规划审批、施工监管、验收备案到销售交付、不动产登记的全链条,以部门联动和数据共享为支撑,重点解决逾期交付、配套设施不完善、预售资金失管等问题。对开发贷款实行主办银行制,并有序推行现房销售。
审批与设计端前置管控
自然资源部门按住房发展规划确定用地规模,严控单宗住宅用地规模,可带规划方案出让;现房销售项目须在出让公告中公开相关信息。规划审批重点审查总平面布局、经济技术指标与配套设施。施工图审查须满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住建部门完善“好房子”建设标准体系,统筹消防、抗震、人防、节能、绿色建筑、有线电视、通信等专项设计审查,并核查设计单位资质。
施工与验收环节的实质约束
开发项目手册记录拿地、命名、资金、建设、销售、竣工验收等环节主要事项,推进数字化手册与全生命周期档案管理。质量监督将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建筑保温材料列为重点,核查钢筋、混凝土等关键材料合格证与进场复试报告;涉及降低质量标准或使用功能的重大设计变更须重新报审。配建学校、幼儿园、养老设施、医疗点、社区服务用房须与住宅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水电气暖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与房屋主体同步设计、施工、竣工。规划核实重点核对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停车位数量及配套设施同步建成情况;提供虚假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依法追责。
销售、交付与后期管理
预售许可须核查四证取得、资金投入、施工进度及单体主体结构封顶情况。购房首付款及个人住房贷款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项目竣工验收且水电气热具备交付条件后解除监管。新出让土地项目、已出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优先现房销售,已取证项目鼓励现房销售,并推行现房销售定金制。交付前须完成实测绘备案并出具《房产面积确认告知书》,交付时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分户验收表、实测面积测绘报告,严禁临电或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交付。推动商品住房交付时购房人同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禁止开发企业代收代缴契税。
部门联动与数据共享
建立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与数据共享机制,将土地供应、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网签备案、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水电气暖供应、有线电视配套等信息接入省级政务数据平台,实现一网通办。各部门发现涉及其他单位的问题线索须及时移交,由主管部门研究对策、推动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