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立地生态修复林营建技术规程》DB33/T 2401-2021,自2022年01月12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重金属污染立地生态修复林的术语与定义、树种选择和配置原则、营造林技术、抚育 技术和成效评估等。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重金属含量超过GB 15618-2018规定的风险管制值的农用地、或重金属含量高于 GB 36600-2018规定的风险筛选值而低于风险管制值的公园及绿化用地,以及其它重金属污染严重的土 地的生态修复林营建。
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立地生态修复林营建技术规程》DB33/T 2401-2021是针对重金属污染土地的生态修复技术规范,旨在通过科学选择树种、合理配置植被结构、实施土壤改良等措施,提升土壤重金属污染区域的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该标准适用于农用地、公园及绿化用地等重金属污染严重的土地,明确了术语定义、树种选择、营建技术、抚育管理及成效评估等内容,为生态修复林的建设提供系统性指导。
标准对“重金属污染立地”“生态修复林”“污染立地改良”等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界定,为后续技术操作提供了基础依据。
标准详细规定了生态修复林的营建流程,包括土壤调查、树种选择、整地方式、栽植方法、密度控制、结构配置等,强调根据立地条件进行科学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重金属含量超过相关风险管控值的农用地、公园及绿化用地等,适用于各类重金属污染严重的土地的生态修复工作。
标准提出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等量化指标,并要求在5年后对树木、地表径流中的重金属含量及生物多样性进行评估,以衡量生态修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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