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的工程应用,做到安全适用、质量可靠、保护环境、经济合理,制定浙江省《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技术规程》DBJ33/T1086-2023,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原《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技术规程》(DB33/T1086-2012)同时废止。
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建设工程中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的勘察、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
本规程系对2012版《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技术规程》的全面修订,适用于浙江省建设工程中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的勘察、设计、施工与质量检验。本规程共设7章及4个附录,系统规定了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及质量检验等核心内容,新增了勘察要求与渠式切割预制装配式混凝土连续墙等关键技术内容。本规程重点修订了该工法的适用范围、敏感环境下的微扰动施工要求及复杂地层施工要求,旨在做到安全适用、质量可靠、保护环境、经济合理。本规程明确墙体可应用于截水帷幕、永久防渗墙、地基加固及基坑围护等,成墙深度不宜超过90米,并对墙体厚度、材料性能、施工工艺及质量检验标准作出了详细规定。
本规程对三种墙体形式的设计要点进行了规定。渠式切割纯水泥土连续墙须满足截水帷幕和地基加固的要求,明确其平面布置、成墙深度以及水泥土配合比与性能参数。渠式切割型钢水泥土连续墙的设计应验算型钢自身强度及相邻型钢间水泥土的抗剪承载力,并对压顶梁、围標构造及型钢回收条件与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对于新增的渠式切割预制装配式混凝土连续墙,规程明确了预制板材的截面尺寸、材料性能、横竖向连接构造,并规定了其作为“两墙合一”时须满足的水平与竖向承载性能、变形及防水设计准则。
本规程强调施工前须掌握场地地质与环境资料并编制专项方案,正式施工前应通过试成墙确定工艺参数。施工过程分为场地准备、成墙、芯材插入等工序,对渠式切割机的性能、刀具系统配置、切割液与固化液制备及成墙的“一步法”和“三步法”工艺适用条件进行了界定。芯材部分规定了型钢与预制板材的加工制作、插入、定位、竖向连接及型钢回收的技术标准。质量检验分作成墙期监控、墙体质量检验和基坑开挖期检查三个阶段,明确了各阶段检验项目、检查数量与检验方法,确保墙体强度、连续性、抗渗性及芯材位置偏差等核心指标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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