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9日,元谋县农业农村局为规范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行为、推动农村集体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制定《元谋县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本办法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出让方的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涵盖土地经营权、“四荒”经营权、林权、养殖水面经营权、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品种,不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核心是把进场与不进场两类交易的限额划分、决策程序、主体责任、平台行为规范和追责机制一并定明。
差别化的进场交易与决策程序
限额以上的集体产权流转交易一般应进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进场的,须由理事会和监事会共同向村党组织提出,报乡镇人民政府研究、乡镇党委审核。限额以下的可进可不进,不进场自行组织的经村党组织审核同意即可,结果须在固定公开栏和成员微信群公开并报乡镇“三资”监管机构备案。限额以上方案须经理事会提出、监事会审核、村党组织研究、乡镇“三资”监管机构初审、乡镇政府和党委审核,涉及资源流转的按类型分别报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林草、自然资源、水务、知识产权等部门审批或备案,最后由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决议及实施结果公开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七类主体的责任切分
理事会负责拟方案、签合同、督促履约、报告年度交易情况;监事会审核方案、列席会议、每年至少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监督情况;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限额以上方案;村党组织落实“四议两公开”,审核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方案;乡镇“三资”监管机构承担限额补充约定起草、方案初审、纠纷协调和规划指引;乡镇政府、乡镇党委分级研究审核;县级部门按职责审批监管并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价格指导。
交易方式与底价、保证金规则
交易一般采取公开竞价,包括拍卖、网络竞价等;依法应招标的按招投标法执行;公开竞价受让方少于两个或连续两次流标的,可协议出让,须经理事会提出、村党组织和乡镇政府及党委审核、成员(代表)大会决定。底价可采取评估定价、市场行情定价、民主决策定价,流标后重新组织前经乡镇审核可在基础价上下调10%以内。保证金一般不高于挂牌总价的20%,未成交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负面清单与责任追究
办法对交易双方、平台及其工作人员、县乡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列出禁止情形,包括化整为零规避进场、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泄露保密信息、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等。交易双方违规的取消交易结果,视情节责令改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涉嫌违纪违法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平台违规由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罚并承担民事赔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渎职的依管理权限处理。未设立集体经济组织、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代行职能的,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