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2.08.26-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导则(试行).pdf

2022年8月26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导则(试行)》皖自然资修〔2022〕9号。

本导则面向全省废弃矿山与在建、生产矿山,统一生态修复的工作流程、技术标准与管理环节。修复以消除矿山地质安全隐患、恢复生态功能为目标,按问题识别诊断、方向确定、模式选择、工程设计、实施验收、后期管护、绩效评估的程序推进,并将项目信息汇交全省矿山生态修复信息管理系统。

修复模式按受损程度分类选择

废弃矿山依受损程度分四类:轻度受损且无地质安全问题的采取封育保育、警示防护等自然恢复;中度受损的在消除隐患基础上采取中小强度人工辅助引导再生;严重受损的采取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实施生态重建;具备综合利用潜力的鼓励以市场化方式转型利用。在建与生产矿山按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修复。

技术措施与量化控制指标

地貌重塑含削坡、护坡、支挡、充填、水域、水源和场地整理工程;面积1.0 hm²以上、水深3.0 m以上的积水采坑或面积10 hm²以上、水深2.0 m以上的沉陷地纳入水域工程修复。土壤重构要求耕地有效土层厚度50 cm以上,旱地、水浇地耕作层不小于25 cm,水田不小于20 cm,园地、林地、草地覆土厚度大于30 cm。植被重建按坡率与立地条件选用种植、草皮铺设、植生袋、三维植被网、喷播绿化,养护期满存活率应达80%以上。排水工程防洪标准不低于当地10 a降雨强度重现期,灌溉设计保证率不小于70%。

监测、验收与全程监管

生态监测从准备阶段启动,竣工后连续监测不少于3年。验收分项、分部、整体工程三级,整体验收经初步验收、财务决算审计、绩效自评和第三方效果评估后开展最终验收。废弃矿山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县级政府落实管护单位与经费,在建与生产矿山由实施责任单位管护。项目位置、范围、立项、设计、实施、验收等信息上传信息管理系统,运用遥感、大数据比对核查,实现全程动态监管。

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导则(试行)第1页
第 1 页
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导则(试行)第2页
第 2 页
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导则(试行)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24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