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6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为推动天然林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起草《云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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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10.16-云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本规划将全省天然林与并入统一保护范围的非天然公益林纳入一体化管理,面向2026—2035年、146个实施单位,以分类管控、分区修复和管护任务落地上图为手段,把“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转化为可考核的面积、蓄积与修复任务。
保护与管控并轨
规划把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并轨,按生态区位划分重点保护区域和一般保护区域:前者位于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并划入国家级公益林的天然林,以及保存完好的原始林,实行封禁保护,除国防建设、国家重大工程和供水保护水源设施外禁止占用;后者允许依法依规开展近自然经营和林下种植、养殖、采集、森林景观利用,适度发展生态富民产业。“四到县”制度、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护林员绩效评价将管护责任落到山头地块与责任人。
指标与修复任务
到2030年天然林面积保持在2.60亿亩左右,累计修复1820.37万亩,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达127.7立方米/公顷;到2035年面积稳定在2.60亿亩左右,累计修复3102.07万亩,蓄积量提高到136.6立方米/公顷。修复任务按5个修复区布设:青藏高原东南缘、南部边境、哀牢山无量山、金沙江干热河谷、滇东滇东南石漠化,以自然恢复为主,采取森林抚育、改造修复、促进更新、系统重建四类模式,严控皆伐改造,严禁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
补偿与转型
本规划延续原天保工程保障政策,落实非国有公益林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奖励,补偿资金经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并纳入绩效评价,严禁截留挪用。森工企业推进转型经营,林区经济向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和森林碳汇等方向拓展,并探索碳普惠、碳金融、碳保险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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